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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一〇〇医院“药师门诊”开诊
发布时间:2023/10/19 13:50:38点击:88次

近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中医药局、国家疾控局3部门联合印发《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(2023年版)》,于国家层面首次纳入药师门诊诊察、处方/医嘱药品调剂、住院患者个性化用药监护3个药学服务收费项目。对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为广大群众提供的药学服务来说,本次《技术规范》更具有里程碑意义。

医药领域改革和创新发展从确保群众“供好药”“用好药”,逐渐到“用对药”、“药用对”成为药学服务发展的主要目标。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健康服务系统中逐渐成为不可或缺的生力军,从回答“这种药有没有?”逐渐发展为回答“这种药怎么吃?吃多少?需要注意什么?”


10月19日

苏州一〇〇医院

正式开设药师门诊

为群众提供用药问题评估

用药问题咨询、讲解

和用药方案调整服务


主要服务对象

患有一种或多种慢性病,接受多系统药物或多专科治疗。

同时使用多种药物。

正在使用特定药物的,特定药物包括:特殊管理药品、高警示药品、糖皮质激素、特殊剂型药物、特殊给药装置的药物等。

特殊人群:老年人、儿童、妊娠期与哺乳期妇女、肝肾功能不全等。

疑似发生药品不良反应。

需要药师解读治疗药物监测(如血药浓度和药物基因检测)结果。

其他有药学服务需求的。



主要服务项目

提供药物的咨询、讲解和优化服务:药师根据群众使用的药物情况,可以合并和优化药物治疗方案,避免药物相互作用和因药物导致的不良反应发生,保障用药安全有效。

解答用药疑问:药师可以解答群众在药物治疗过程中遇到的疑问,提供专业的用药指导。

推行“一对一”的精准用药教育:包括药物的用法用量、适应症及疗程、不良反应、注意事项、药物相互作用等方面。

建立门诊药历,定期药学随访:通过记录用药情况和药师的建议,可以跟踪用药过程,及时调整用药方案。

对潜在风险的处方进行“把关”:药师可以评估用药方案,对有潜在风险的处方进行预警,避免不合理用药情况的发生。


总体来说,药师门诊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专业的药学服务,确保群众能够合理、安全地使用药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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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诊药师:张罡主管药师

            王冬雪临床药师

门诊时间:每周二、周四8:00-11:30

门诊地址:1号楼(门诊)2楼208室

门诊电话:0512-8066360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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